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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6年江蘇省現代服務業貸款貼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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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縣(市、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經發局),各有關金融機構: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促進服務業優質高效發展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引導帶動作用,推動降低服務業經營主體融資成本,根據《江蘇省生產性服務業項目貸款財政貼息實施方案(2025—2027年)》(蘇發改服務發〔2025〕673號),結合2025年貼息工作實際,我們對貼息范圍、對象和貼息流程進行了優化完善。現就做好2026年江蘇省現代服務業貸款貼息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貼息范圍和對象 (一)支持范圍 重點支持軟件信息、科技服務、現代物流、金融服務、商務服務、現代商貿、健康養老、文化旅游等服務業領域。支持人工智能應用、大數據服務、網絡貨運、綠色低碳、商業航天、低空經濟等服務業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 (二)貼息對象 貼息對象主要為通過銀行貸款(不包含流動資金貸款),在上述支持范圍內進行新建或改擴建項目的企業,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且截至申請貸款貼息時已正常經營1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 2.新建或改擴建項目(非產業園區、景區建設項目)在江蘇省域內實施,且通過“江蘇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項目總投資原則上不低于3000萬元。 3.項目貸款不少于300萬元,主要用于設備及軟件購置、研發投入、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其中軟件投入包括但不限于軟件購置費和應用授權費及相關系統集成維護費。 4.項目貸款利率不超過貸款發放時中長期LPR+50bp。 5.誠信守法,近三年或自成立以來未發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環保、質量事故(事件),未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6.該項目本次申請貼息的貸款未獲得過省級其他領域貸款財政貼息。獲得中央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的項目可疊加享受省級貼息,貼息總額不超過貸款實際利息。 (三)貼息期限 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放款,在此期間發生且支付的利息給予貼息。 (四)貼息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對在貼息期限內借款企業已支付利息的貸款,由貸款銀行直接將貼息返還企業;對在貼息期限內尚未支付利息的貸款,由貸款銀行直接按減免貼息后的金額收息。 (五)貼息標準 1.比例控制。符合條件的項目可享受省級財政1.5個百分點的貸款貼息,貼息金額=單筆放款實際付息對應的本金金額×1.5%×(貼息時間段的實際付息天數/365)。 2.金額控制。對符合貼息條件的項目,單個項目年度省級財政貼息資金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頻次控制。同一企業每年度只能有1個項目享受江蘇省服務業項目貸款貼息。 (六)總額控制 2026年貼息總規模不超過1.5億元,先貸先得,以貸款實際發放時間為準,額度用完即止。 二、貼息流程 (一)確定合作銀行 省財政廳在財政貼息資金信息化服務系統(下稱貼息系統,登錄路徑:江蘇省財政廳官方網站——財政專題——財政貼息服務系統)動態更新合作銀行名單。有合作意向的銀行可在省財政廳網站完成提交《江蘇省服務業項目貸款財政貼息合作銀行承諾書》(簽字蓋章件)后成為合作銀行。2025年已成為合作銀行的可繼續作為2026年合作銀行,無需再次申請。 (二)明確牽頭銀行 同一家銀行在省內有多個一級分行的,由省級分行牽頭做好材料提交、系統管理、信息聯絡等工作。貼息資金將按程序單獨撥付至各一級分行已經開設的財政貼息專戶。對于銀團貸款項目,代理行統一匯總參貸行授信及放款等信息,牽頭做好業務備案、貼息申請等工作,并根據參貸行的承貸份額分配貼息資金。 (三)貼息對象確定 充分發揮金融機構審貸主體作用,由合作銀行承擔審貸主體責任,自行確定貼息對象。合作銀行需建立項目所在地經辦銀行與企業的工作對接機制,從嚴審批、從快放款。經辦銀行應主動與本地貼息需求項目企業對接,對于符合貼息要求等規定及授信審批要求的企業貸款申請,雙方簽訂貸款合同,并明確企業在政策期限內享受省財政貼息1.5個百分點的政策,企業直接按照貼息后的利率進行付息。 合作銀行要加快推動與貼息系統數據直連,暫時無法完成直連的,合作銀行應按月匯總并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新增及累計符合條件的服務業項目貸款發放情況,及時、完整、準確錄入貼息系統。 (四)貼息資金預撥和兌付 根據合作銀行貸款投放等情況預估合作銀行貼息資金需求,在結息日前將貼息資金預撥至合作銀行,并定期與合作銀行結算預撥資金。合作銀行根據貸款合同及實際放款情況,對照貼息政策計算每個項目當年度貼息金額,按照“免申直達”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貸款項目直接抵減利息,并于每個季度末匯總貼息資金兌付情況并報送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監督管理 (一)加強協同推進 各級財政、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跨部門協同,合作銀行要密切配合,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舉措,將財政貼息政策落實到位。財政部門要做好預算安排,及時審核撥付資金,將合作銀行工作納入代理財政業務銀行服務評價,對成績突出的予以激勵。發改部門要主動梳理有貸款需求、符合條件的企業,組織開展銀企對接活動。合作銀行要壓實審貸責任,核實貼息貸款項目建設內容是否符合支持方向,及時向承辦銀行分解下達貼息資金。 (二)加強宣傳推廣 各級財政、發展改革部門和合作銀行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強化對企服務,做到政策直達、服務上門。充分利用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公開貼息對象、范圍、方式和標準等,引導企業根據自身需求,用好財政貼息政策,進一步增強企業的獲得感。 (三)加強跟蹤管理 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加強對合作銀行貸款發放情況跟蹤問效,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跟蹤監督貸款資金安全、合規和有效使用。強化貸后管理,按年度向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提交貼息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報告。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組織事后審核和抽查,確保貸款貼息政策精準落地。貼息資金存在虛報、冒領、截留、擠占、挪用等情況的,一經發現將追回貼息資金并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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